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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适合放生的淡水生物及严格禁止放生的淡水生物
来源: 广东放生协会秘书处 更新时间: 2016-03-29 浏览: 2939 人次
公共水域的放生与增殖放流都是释放物种到自然水域,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5月制定的《广东省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的要求,放生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人工繁育的放生苗种应由具备资质的生产单位提供。广东省公共开放淡水水域适合放生的有42种经济种类。
根据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5月制定的《广东省淡水生物增殖放流技术指南》的要求,禁止放生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它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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