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很多外来物种能在当地的自然或人为生态系统中定居、自行繁殖和扩散,最终明显影响当地生态环境,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造成明显损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有高危害性的外来入侵种生命力强,具有适应性强,繁殖力强,性成熟早,抗逆性强的特点,能与当地土著种竞争食物资源和生存空间,使当地土著种的分布区迅速缩小,种群数量下降,甚至消失。这些高危害性的外来物种会破坏景观的自然性和完整性,摧毁生态系统,危害动植物多样性,影响遗传多样性。值得注意的是,外来入侵物种对环境的破坏及对生态系统的威胁是长期的、持久的,对其控制或清除往往十分困难。综上,放生不能放外来物种。
不宜在我国自然水域放生的常见水生动物外来物种有: 巴西龟、牛蛙、罗非鱼、食蚊鱼、清道夫、革胡子鲶、鳄龟、雀鳝、食人鲳等。我们将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避免民间随意性放生可能造成的外来物种引发的生态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