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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鲟介绍及其保护策略
来源: 广东放生协会秘书处    更新时间: 2011-08-13    浏览: 5049 人次
 

      5月26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广东放生协会、广东狮子会和德庆县人民政府联合在德庆悦城龙母庙西江边举行了以“保护水域生态、共建珠江家园”为主题的中华鲟等水生生物放生活动,共放生10公斤以上中华鲟300尾。上世纪80年代,在西江经常能捕捞到大规格的中华鲟。由于环境污染、捕捞过度及拦河建坝的影响,近十年在西江鲜有中华鲟捕捞记录。今年是珠江流域第一次实施禁渔期制度,由于自然生长的中华鲟达到性成熟要10年以上,在禁渔期间放生大规格的成熟中华鲟,将对西江中华鲟的自然增殖能取得一定效果。
      中华鲟属于硬骨鱼类鲟形目,是我国特有的大型洄游性古老珍稀鱼类。主要分布于我国长江干流金沙江以下至入海河口,其他水系如赣江、湘江、闽江、钱塘江和珠江水系均偶有出现。中华鲟是目前世界现存鱼类中最原始的种类之一,居鲟属鱼类之冠,距今已有1.4亿年,素有鱼类“活化石”之称,享有“水中大熊猫”之誉。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和科学价值,被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名录。

形态特征
      体呈纺锤形,头尖吻长,口前有4条吻须,口位于腹面,有伸缩性,并能伸成筒状,体被覆五行纵行排列骨板,背面一行,体侧和腹侧各两行,每行有棘状突起。尾鳍为歪尾型,腹鳍位于背鳍前方,鳍及尾鳍的基部具棘状鳞,肛门和泄殖孔位于腹鳍基部附近。中华鲟个体较大,寿命一般在30年左右。雄鱼体重40至125公斤;雌鱼体重172至300公斤。它们是长江中最大的鱼,故又有“长江鱼王”之称。中华鲟每年平均增长速度较快,雄鱼5至8公斤,雌鱼为8至13公斤。但从幼鱼长到大型成鱼需8至14年。

生长繁殖
      中华鲟形成了稳定的生殖洄游习性,自古以来有固定不变的航道。中华鲟在长江中要洄游三千多公里,到达金沙江下段,在四川省宜宾市往上的600公里的江段里繁殖,是典型的溯河洄游性鱼类。生殖季节在10月上旬至11月上旬。鲟鱼卵受精后被江水冲散并粘附在江底的石头上,一星期后孵出幼苗。幼鱼随江水漂游而下,第二年夏天7月份到达长江口,进入海洋生长发育,待长大后,又追寻它们童年的足迹,再回到它的出生地繁殖下一代。鲟鱼具有很强的繁殖能力,一尾雌中华鲟的产卵量为30-130万粒,但产出的卵有90%以上被铜鱼、黄颡鱼等鱼类吃掉,能够活下来的大都是掉在石头缝里的。能够长大成熟后再返回出生地繁殖的个体只占出生总数的2-3%。
 
生态特征
      中华鲟为肉食性鱼类,在长江中、上游江段生活的早期幼鱼以摇蚊、蜻蜓、蜉蝣等幼虫及植物碎屑为食,在河口水域中的幼鱼则以虾类、蟹类及小鱼为食。据研究记述,因中华鲟特别名贵,外国人也希望将它移居自己的江河内繁衍后代,但中华鲟总是恋着自己的故乡,即使有些被移居海外,也要千里寻根,洄游到故乡的江河里生儿育女。在洄游途中,它们表现出惊人的耐饥、耐劳、识途和辨别方向的能力,所以人们给它冠以闪光的“中华”二字。
 
生存现状及其保护意义
      由于水土流失、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农药残留物等造成的水污染,航运业对其威胁和渔业过度捕捞,加之葛洲坝等水利枢纽工程阻断了洄游路线和三峡工程建成运行后,中华鲟繁殖季节水库大量蓄水,下游水流量显著减少,从而使下游中华鲟宜昌产卵场面积进一步缩小,导致中华鲟自然繁殖受到不利影响。中华鲟是溯河洄游性鱼类,其生物学特性决定了中华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不易恢复,有濒于灭绝的危险。因此,为了保护中华鲟这一珍稀动物,我国将中华鲟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名录。自1980年以来,我国正在加速中华鲟人工繁育的研究,并每年向长江放流1-2万尾人工繁殖的幼鲟。根据专家估计,要想达到恢复中华鲟的资源增殖效果,每年至少必须向长江放养中华鲟幼鲟10万尾以上,并且辅以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全面禁止对中华鲟的捕捞,严格限制科研用鱼,最大限度地保存产卵鲟鱼群体,切实保护沿江和河口区的幼鲟,扩大中华鲟人工繁殖放流的规模,才能让中华鲟这一珍稀物种得以长期生存繁衍下去。
全球性保护
      鲟鱼的濒危状况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1997年在津巴布韦召开的国际濒危动植物种贸易公约(CITES)大会,接受了由德国和美国提交的关于世界鲟鱼的保护提案,并形成决议,将鲟形目的所有种类列入公约保护物种,其中,短吻鲟和欧洲大西洋鲟为公约附录1保护物种,其他种类均为公约附录2保护物种,并于1998年4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鲟保护措施
 
第一,建立国家级中华鲟保护区,并强化管理。
      1983年,国家实施中华鲟亲鱼群体保护措施,商业捕捞完全被禁止。在《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第十一篇:环境保护)》中,为保护中华鲟规划了宜昌江段中华鲟自然繁殖保护区和长江口中华鲟幼鱼自然保护区等两个保护区。1988年,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在崇明岛东端设立中华鲟幼鱼抢救站,专门进行在其它渔业捕捞时误捕的中华鲟幼鱼的养护和放流工作,对提高公众的资源保护意识和保护中华鲟幼鱼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96年1月,湖北省政府正式批准设立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在长江口崇明岛东滩建立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并将针对中华鲟的活动特点,将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中华鲟幼鱼及产卵成鱼群体集中活动期确定为封区管理期。

第二, 加大放流规模并提高放流规格。 
      目前中华鲟放流的规模和规格过小,中华鲟增殖放流实际效果不明显。1984年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华鲟研究所开始进行中华鲟鱼苗的人工放流。截至1998年,该所历年累计放流不同规格的中华鲟鱼苗和幼鱼6300万多尾,其中体重小于1 克的初孵鱼苗占6.7%。但1996年之前,人工放流不同规格的幼鱼对长江中华鲟种群数量的增殖效果究竟如何,一直没有人进行科学的评价。有研究学者通过对1996-1998年放流全长在8-10cm的幼鲟进行标记回捕实验,估算出这一规格的人工放流个体占长江口中华鲟幼鱼群体数量比在1.71-3.03%之间。可见中华鲟人工放流的规模尚不足以弥补自然繁殖的损失,目前长江中华鲟种群的补充仍以自然繁殖种群为主。另外,人工放流较大规格的幼鲟有利于提高成活率,增加人工放流增殖效果。 

第三, 加大科研力度,力争实现全人工繁殖。   
      中华鲟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I级保护动物;在《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中被列为易危物种。为保护中华鲟资源,国家有关部门在湖北省荆州和宜昌先后成立了长江水产研究所和葛洲坝集团中华鲟研究所,并进行了一系列艰苦的研究工作。1983年,长江水产研究所、湖北省水产局、宜昌市水产研究所等单位组成的中华鲟人工繁殖协作组利用葛洲坝下捕获的中华鲟亲鱼,人工催产获得成功。目前,人工繁殖放流还依赖从长江捕捞成熟的中华鲟亲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人工繁殖。如果放流幼鲟的数量不够,或大小规格不合适,或放流时间选择不当等,人工放流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且对产卵亲人工繁殖放流还依赖从长江捕捞成熟的中华鲟亲鱼,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人工繁殖。如果放流幼鲟的数量不够,或大小规格不合适,或放流时间选择不当等,人工放流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且对产卵亲鱼的捕捞将是得不偿失的。此外,由于中华鲟生长迅速,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也很难杜绝偷捕等事情发生。因此,尽快开展中华鲟的人工条件下生长、发育、成熟和繁殖的研究,建立中华鲟的全人工繁殖种群,将能起到降低科研捕捞对自然种群的压力,同时也能够满足商业需求的目的,对中华鲟的物种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全社会力量保护中华鲟。
      在长江沿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保护中华鲟的意识日益提高,长江沿江渔民误捕中华鲟后均能自觉放生,发现不法分子偷捕能举报,市场上经营利用中华鲟的行为已绝迹。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由于对中华鲟采取了全面保护的对策,从而延缓了中华鲟资源衰退的进程,基本保全了溯河产卵亲体,为中华鲟自然繁殖、研究和增殖放流打下了基础,中华鲟物种数量已开始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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