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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福利考验人类道德
来源: 广东放生协会秘书处    更新时间: 2013-08-14    浏览: 4167 人次
 

            

        一个九岁的孩子,看到菜市场里的鸡下的蛋特别小,就产生了好奇:这里的母鸡下的蛋为什么小得像鹌鹑蛋呢 

         在父亲的鼓励下,他与其他孩子一起到菜市场和屠宰场调查,结果发现,菜市场的鸡因为经常看到同类被宰杀而紧张恐惧,因此便产出不正常的小鸡蛋。不仅如此,孩子们还发现,市场里的杀鸡场地都与活鸡笼子离得很近,笼子里的鸡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和听到它们的同伴被怎样杀死。那些鸡甚至能够分辨出杀鸡人和路人。当杀鸡人走近鸡笼时,鸡会纷纷后退,并发出惨叫声,孩子们靠近时,鸡却没什么反应。 最让孩子们感到震撼的是,在屠宰场的宰杀池前,当一头猪被宰杀时,周围待宰的猪都背向这头猪,本能地躲避,不敢目睹,不少猪吓得全身哆嗦。动物被屠宰时的这些遭遇让孩子们感到非常不安。于是,他们在今年世界环境日发出呼吁,恳请人们善待动物,不要折磨它们,不要在活的动物面前宰杀动物(《深圳商报》2002年6月5日)。 

         其实,这些认真的孩子们所“发现”的问题,都是我们中国人日常生活里的普通景象,只不过大人们不以为意罢了。在全国各地城市乡村的大小菜市场里,摊贩们都是这样公开宰杀活鸡活鸭活鱼的(现在也开始公开杀狗),买者也都乐于目睹自己买的鸡鸭或鱼鳖被活宰。这被认为是新鲜和可靠的。而对新鲜的追求在我们这里,已经演化为活吃活喝某些动物的血肉了。 

         在缺乏诚信的社会里,人们只有当面看到动物被宰杀、血流出来才能相信所谓鲜活。这一点加强了人们要亲眼看到动物被宰杀的欲望。因之种种,菜市场里宰杀动物行为便“合情合理”地发生了。至于牲畜在人们看不到的屠宰场和饲养场里怎样被屠宰,动物在大规模机械化饲养和运输过程中被怎样对待,在其他同样广泛的领域里如何被利用(比如实验动物和工作动物),则更少有人考虑和看顾。在这样的情形下,动物的苦乐和生存需要几乎完全被忽略了。 

       那么,动物怎样被杀、怎样被吃、被用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关注呢?人到底应该怎样对待动物(哪怕那些动物是被人养育出来供人吃用的)才算是负责任的呢?更重要的是,动物有什么基本的生命需要?我们应该不应该为动物的基本福利立法?蓄意忽视动物福利而令动物痛苦,或者残酷虐待动物的行为应该不应该被视为一种罪行? 

      2001年4月2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展示了某地生猪被“注水”的场面:灌注者用大铁钩子生生挂穿活猪的下巴,迫使猪头高高仰起,猪嘴朝上张开,人们就势插人粗管子,加压注入大量脏水废渣以增加猪的重量。在这个过程里,猪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下巴被穿出一个大洞,流血不止,胃被极度撑大,不能收缩。经过这一残酷刑罚,猪随即陷入持续难忍的撑胀和疼痛之中,直到被屠宰。也有相当数量的猪没有等到屠宰就被活活撑死了。 

       猪和其他动物一样,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它们的疼痛和恐惧,然而它们的肢体却透露出它们的痛苦已经达到极限:肚腹滚圆,腿脚哆嗦,有的根本不能站立了。可以说,这已经不是对动物基本需求的消极忽视,而是积极迫害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残酷虐待动物的“注水”行为不是一时一地的事情,而是广泛发生在全国各地、持续近十几年的恶行。对动物实施“注水”的残酷等级也在逐渐上升,行为越来越恶劣和超过限度。20世纪80年代末期,人们在菜市场买到注水鸡时,还感到吃惊,类似的事情还被当作新闻看待。很快,到20世纪90年初,“注水”行为就成为见怪不怪的普遍行为了。通常,一只活鸡的腋下和两腿窝处被注进至少一斤水,许多鸡因为无法吸收体内的水和感染而死掉。 

       国家并没有对这种非人道对待动物的恶行本身加以限制和惩罚,社会道德也只是关注人的食品健康而不是残酷虐待动物的不道德,这种情况导致“注水”恶行很快扩大到鸽子、甲鱼、兔子,甚至牛和其他家养动物身上。其中猪的“注水”特别引人瞩目,涉及广泛而且势头猛烈。 

       其实,早在1996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就曾报道过广东生猪被强行“保养”、“加料”的情况(1996年11月8日)。 

       只是这种“曝光”没有能阻止发生在成千上万只生猪身上那些残酷而可怕的事情,因为报道关心的只是人们能否吃上“放心肉”的问题。对比两次报道可以看出来,现在的灌注者更加不顾动物的死活,“营利”的方式更加野蛮。1996年给猪灌注的是米糠、鸡屎、沙子等混合物,还貌似饲料,到2001年,灌注者直接往猪体内灌注污水废渣;1996年是由人捉住每一头猪来灌注,而到了2001年,某些灌注者直接用大铁钩子钩住活猪的下巴。人们已经不需要对活的动物有任何考虑了,而径直待之以血腥。应该说,社会的漠视和道德上的迟钝助长了这种广泛发生的恶行。对于无助的动物,我们不仅关切太少,而且没有感到道义上的亏欠。 

        为了保卫市民的“菜篮子”,确保生猪“排净”体内多余的水分,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相继采取了新措施:到“指定屠宰点”屠宰的生猪一律要等到7至12天后再屠宰,以避免注水猪上市(这意味着普遍存在着这种现象)。但农村中大量存在的私人屠宰场并不在新措施管理范围内,而那些经长途运到异地的生猪怎样度过长达数天的等待期,新措施更无法考虑。就算不是以折磨动物为本意,在城市边缘的家畜集散地或屠宰厂,能有足够的水和食物供给动物吗?实际上,这样的应对措施和那些以折磨动物营利的行为一样,都没有考虑动物的利益,都对动物造成伤害。 

       最近,德国国会通过了一项惊人的决议,要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 

       我们的确需要从动物的角度来想想这些事情了,想想动物所遭受的痛苦,这痛苦一点也不比人的痛苦更不值一提。人也的确应该对那些直接在他们管制之下的动物负起责任,否则,成千上万的依人动物就会生活在苦难中。哪怕在心存偏见的情况下,也应该想到,动物并不是生来就必得受到虐待。而现实中,越来越多被“制造”出来、并且必须经历长途运输和非人道屠宰的动物正面临这样的灾难。前面谈到的动物所受到的虐待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问题而已。

       现在,中国的肉食动物饲养业正在以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速度发展,保守的估计,全年生猪产量已超过35000万头。中国饲养绵羊的数量占世界第3位,山羊居世界第2位,达到15000多万只(1996年统计)。加上肉食牛和其他禽类,数量极其惊人。而传统上很少出现在国人
食谱中的动物,比如狗,现在也被规模化饲养,其数量逐年增加。同样,动物异地运输屠宰量也越来越大,长途运输动物量更是逐年递增。仅以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和调出省河南来说,年生猪出栏量就达4300万头,其中一半以上要经过长途运输运往上海、北京和深圳等城市。在可预见的将来,由于人口增长、收入增加、都市化加速和饮食习惯改变以及市场连锁扩大的影响,肉类消费量更将急速上升,据预测,年增长速度将接近3%。 

       面对如此庞大的人工饲养动物群体,我们再也无法回避谈论它们的福利照顾问题了。我们必须考虑动物的苦乐和生存状态,尽量给予动物适合它们需要的喂养和照顾。不过,说到动物福利,也许有人会奇怪,动物会有福利照顾? 

     近20年来,城市居民的福利观念已经和单位里分豆油大米肥皂卫生纸之类联系在一起,反而把基本的健康保障和生存保障等真正与福利相关的事情淡忘了。实际上,正是在后面的意义上,动物也需要基本的生存照顾和保障,因为动物也是能够感受到疼痛和痛苦的生命。它们也应该免于恐惧和饥饿困顿。这也是人们意识到需要给予动物符合它们天性的生存条件和福利照顾的最重要的原因。 

       “动物福利”关心的是动物(特别是其生存状况与人类活动直接相关的那些动物)的日常生活条件和心理、行为健康,防止动物在饲养、使用、运输和屠宰过程中受到不必要的痛苦。这是基于动物的实际需要作出的考虑,而不仅仅是人们的情感关怀。其中人道屠宰牲畜就是依据对动物的深入研究而发展出来的。人们注意到,动物也有恐惧感和对死亡的畏惧感,在目睹同类被宰杀时,恐惧感格外强烈。所以,人们应当采取尽量快速的、与其他动物隔离的屠宰方式。这是人对于以生命贡献于自己生活的动物所应有的基本考虑。而立法保护动物福利,就是要使人们能够承担这种责任,保证动物的基本利益。 

       随着对动物福利观念的认知逐渐加深,在中国通过立法来保护动物福利的时机也逐渐成熟了。一方面,饲养业日益扩大、人工饲养中的问题日益增多;另一方面,正如本文开头描述的,深圳小学生的倡议已经得到了媒体和民众的呼应。而从刘海洋伤害动物案引起的巨大反响,更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动物的关切超过以往任何时候。这些都表明公众的理性已经成熟,有可能接受非人类生命的福利照顾观念。虽然,仍然会有不同的声音反对为保护动物不受虐待而立法,但是,时代将证明这种态度的狭隘和自私。动物保护法律将促进社会的道德觉醒,改变以往忽视动物福利的状态。 

     实际上,当我们提出这些问题的时候,世界上多半的国家和人民已经对这类事情有了相当深入的思考和认知,并做出了明确和肯定的回答。从世界上第一部反虐待动物法案于1822年在英国产生到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制定了法律来保障动物的基本福利,禁止虐待和无故伤害动物。最近,德国国会更通过了一项惊人的决议,要用宪法来保障动物作为生命存在的权利。这是世界上第一个把动物权利写进宪法的国家。这可以说是人与动物关系史上划时代的大事件。这些法律成果都直接源于一百多年来人类在道德、伦理方面的思考和进步,表达的是人对其他物种和生命的善意。 

       这些法律设置虽然出自西方文化的创造,但与东方文明并无冲突,相反,东方文明对待动物的态度和理想,往往成为西方人思考人与动物关系的重要思想来源。印度教尊重生命反对杀生的思想,就影响到西方伦理对于动物的思考。而中国的传统思想,比如佛教和道教对待自然和动物的平等观,也是西方人思考这类问题的有益思想资源。儒家思想也主张仁民爱物,人与自然相和谐。可以说,动物福利立法的原则与中国
传统文化对待动物的理想极相契合。 

       当然,在传统社会,人们饲养家畜的数量有限,多以散养或者半散养方式放养,长途运输动物的情况较为少见,屠宰也不是批量进行的,因而较少产生大规模虐待动物的情况。在中国乡下,人畜共居的情况相当普遍,人与家养动物有比较亲密的关系。但是,随着人口在近几十年的急剧增加和机械化大规模饲养业的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作为食品被批量生产出来的各类动物的生存状态也急剧恶化了。在这个过程中,饲养者与家养动物的关系也逐渐疏远,家养动物被严重物化了,变为商品、“产肉机”,因而,忽视动物基本利益甚至虐待动物的行为也大大增加了。 

       这固然是现代中国出现的问题,但实际上与整个世界的现代化转变有极大关系。在现代社会,饲养动物的方式、对动物的利用以及人与动物的关系等,都变得与以往相当不同。机械化饲养动物以便提供肉食品,或者利用动物进行实验和工作,使得数量惊人的动物受到越来越不公正的待遇。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国家要通过立法来强制性地保证动物福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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